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扶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握紧“四个坚持”,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上新台阶,有效维护了全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坚持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机构。为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力度,延伸监管触角,该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扶绥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到个人。在“四员”即坐席人员、受理人员、部门处理人员、局领导人员的分工安排上,该局始终坚持“11n1”的人员全覆盖模式,通过落实一名坐席人员、一名受理人员,n名处理人员,一名分管领导的县、乡两级全覆盖人员安排,确保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人员安排到位,处置工作及时有力。
坚持第一时间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该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人员思想高度统一,坚持以高速、高效、高质量的“三高”态势开展食品药品投诉处置工作。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线索,及时查办案件,全局上下形成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反馈的工作机制,力争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阶段,真正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建成解决问题的“终点站”。 2016年,该局共处理29起投诉举报,当天办结12起,限时办结29起,按时办结率100%。
坚持实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责任追究。该局针对投诉举报工作建立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倒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对各执法人员所负责的业务范围就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案件责任终身制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重点整治执法队伍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高效、有效的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了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和监管队伍“双安全”。
坚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一是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扶绥县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7种渠道向公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投诉举报电话,确保群众举报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发挥县食安办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公安、卫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地实行了联合执法、司法衔接。三是大力宣传,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形成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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