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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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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人民医院加强药品监管 降低药物比例

来源:县人民医院作者:黄仲波发布时间:2017-03-22 15:53打印分享

  扶绥县人民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从病人切身利益着想,坚持依法依规从医”为出发点,结合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确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改革要求,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严把药品进入关和使用关,将药品费用控制在所有医药费用的17%,相对自治区卫计委要求的药物比例不超过45%相比,下降了28个百分点,药物控制率在崇左市排在首位。

  一是严把制度关。根据该院 “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由职工及纪委监督,要求每年药品招标须经过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严格把好药品进入关。

  二是严格监督基本药品使用频率及强度。该院每个季度对各个科室使用药物进行统计调查,对超标使用或者不合理用药进行通报处理。要求能口服的尽量不吊针,从而降低药物使用强度,减少乱开药的现象,减轻患者医药费用。    

  三是对贵重药品严格管控。该院对贵重药物进行随时监查,尽量避免使用比较贵重的药品,发现使用量大时即刻叫停。

  四是对“关键少数”人员进行约谈监督。该院党委每年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班子成员不得干涉临床药物使用,不能单独与药商会谈或签订购买药品,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行使权力,时刻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通过严格把关,该院药物比例逐年下降,患者就诊药费降低,患者就诊满意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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