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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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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环保局强化“两个责任”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业务双提高

来源:县环保局作者:潘 芳发布时间:2017-03-16 16:44打印分享

今年来,扶绥县环保局强化 “两个责任” 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业务工作双提高。

一、增强责任意识。该局党组制定《扶绥县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履行两个责任是渎职”的理念,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承接任务,扎实组织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落实。

二、狠抓责任落实。该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廉政防控具体部署、具体防控,做到真抓真管。党组书记确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听取汇报,掌握工作进展,确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三、强化廉政意识。该局党组结合每月“固定当日+”活动和每周星期一下午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纪党规、环保法律法规,开展环保行业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认真查找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开展了谈心谈话和约谈活动,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覆盖到每个干部职工,增强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的自觉意识,全方位筑牢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强化执纪监督。该局纪检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登记制度,注重从具体问题抓起,重点对工作推进落实、作风纪律、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整改违反规定行为,把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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