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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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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建立谈话提醒制度 强化党组主体责任

来源:县人社局作者:汪兴兵发布时间:2017-03-09 10:55打印分享

近日,扶绥县人社局制定下发了《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谈话提醒制度》,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关键时刻及时亮起红灯,为党员干部打鸣预警。

 该局结合工作实际,本着谈话提醒既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也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行明确和细化。谈话提醒包括开展日常性廉政提醒谈话、定期的廉政提醒谈话、任职前廉政谈话和集体廉政谈话四类。

 按照谈话提醒制度的规定:每年年初局党组要与二层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局党组要在不同时期针对各个业务部门可能出现的问题发放《廉政预警通知书》,及时预警提醒;股室和二层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向局党组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时,局党组针对各部门业务分析廉政风险点,进行预警提醒;二层机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党员干部负有监督提醒责任,定期进行谈话提醒,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局党组要对单位内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及时提醒谈话,在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在选拔任用干部前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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