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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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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四项措施推动廉洁队伍建设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作者:廖宝根发布时间:2017-02-28 12:06打印分享

 为打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扶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一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人人都是廉政建设责任人。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院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办案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是狠抓检务督察工作。该院以检务督察为抓手,适时对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四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该院通过学习廉政警示案例、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加强干警廉政思想教育,警钟长鸣,增强干警廉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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