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绥县纪委坚持抓早抓小,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找、核、锁、定”四字要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70件,同比增长161.54%,给予党政纪处分164人,挽回经济损失225.87万元。
精读信件,号脉找病灶。对反映问题事实清楚、内容分明的,快查快办;对反映问题含糊不清、错综凌乱的,按照“精读内容、去除枝叶、纵横分析”的办法,归纳梳理出信访件反映的主要问题后作重点核查,为提高成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拟制方案,初核定方向。调查组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分析,拟制初核方案,并按照容易调查、难以调查、线索模糊不清三类问题进行分类,把能准确获取证据的问题作为初核方向,精心选取突破口,“以点带面”,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整体“画像”,力争一举突破。
外围调查,织网锁线索。调查组通过走访、摸排、暗访等全方位的调查手段,采取调阅资料,查看账目、复印材料等方式,编织收集证据密网,做到应取进取,密而不漏,及时锁定案件线索,确保查有实据。
刨根问底,一锤定乾坤。调查组根据问题线索性质,精心拟定谈话提纲,注重提升交流沟通、谈话取证、问题定性和证据收集四种能力。谈话做到“讲究技巧、主导进程、思路连贯、环环相扣、刨根问底”,使证据收集与纪律责任形成牢固的“链条”,争取一锤定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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