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直属机关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三个“从严”为抓手,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一、排查工作从严。坚持排查工作从严,把责任落实到人,逐一做到“三查三核”,即查党员身份信息和入党材料、查党员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查组织关系接转和管理情况,核准党员基数和流动党员、失联党员情况等,要求党支部做到 “情况明”、“底子清”。通过党支部自查和党员领导干部亲自核查,获得了最新的第一手资料。
二、排查党员管理从严。重点排查党支部管理企业党员、应届大学生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情况。要求针对党员实际特点,采取qq、微信等方式,联系党员,及时核实党员就业情况,督促尽快落实组织关系或按期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针对年老体弱党员行动不便的特点,定期安排专人上门核实其生存状况并帮助解决困难;对长期请假、无故缺席、不按规定缴纳党费党员及时了解并要求改正;对于长期居住外地、在外务工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以流动党员身份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对长期失联党员及“三不”党员,及时提交党组织进行组织处置。
三、排查组织生活要求从严。结合 “三会一课”制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固定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排查,指导党支部正常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对没按规定召开 “三会一课”的党支部,督促规范开展;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没按规定开展“固定党日+”活动的,进行约谈提醒。
该委自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来,党组织重新联系上失联党员250人,其中225人“回归”原党组织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25人办理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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