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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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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乡抓深抓细 做好“村(屯)财乡管”工作

来源:昌平乡作者:任丽群发布时间:2017-02-04 10:37打印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全乡村屯“三资”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制度,管好用好村屯集体资产,维护村屯集体经济和群众利益,昌平乡采取多举措推进村(屯)财乡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村屯“三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该乡出台《昌平乡加强村屯“三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三资”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陆梧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乡纪委书记韦海鹏为副主任,纪检专干为业务员,专门负责“村屯财乡管”的日常事务。

二是健全财务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该乡严格村屯资金“收支两条线”。每笔超过2000元的经费支出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手人须取得有效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与证明人一同签字。此外,该乡还制定《村屯财务管理制度》、《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村(社区)主任、村民小组长签订《规范村屯集体财务管理承诺书》,接受乡政府和群众监督,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屯集体经济组织资金。

三是加强对“村(屯)财乡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该乡要求农村集体财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该乡经常组织9个村(社区)主任、村民小组长、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召开村屯财乡管工作培训会,通报县纪委启动“村(屯)财乡(镇)管”智能监控平台,监督村(屯)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并就本乡推进“村(屯)财乡管”工作作部署。乡纪委书记的工作手机开通智能监控平台,全乡的村屯集体资金收支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四是完善“村(屯)财乡管”工作的登记台账。该乡政府安排专人负责“村(屯)财乡管”材料的整理、收集工作,指导各村屯做好台账,要求每个村(屯)都要有“村(屯)财乡管”智能监控平台的账户交易登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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