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中东镇党委高度重视“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洁建设中的核心作用,通过“责任、监督、问责”三个到位,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
一是细化分解,责任到位。大力构建和完善镇、村(社区)两级责任体系,明确镇党委主要领导为全镇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第一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单位主要领导分别为本村、本单位主体责任第一人;镇“三家”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域主体责任第一人,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分解到位。
二是建全机制,监督到位。探索实施“上书报告”制度,指定由镇纪委负责在关键节点、关键环节,通过“上书报告”的方式,报告和提醒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及时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
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到位。探索建立问责追责、容错纠错“一体两面”的问责体系,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一案双查”问责力度,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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