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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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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以“四个落实”为抓手 助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来源:县财政局作者:陈冬明发布时间:2016-12-29 09:59打印分享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扶绥县财政局以“四个落实”为抓手,不断筑牢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基石,助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落实主体责任。该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洁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管理,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两手抓、双促进。该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和全局会议,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确保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该局领导班子坚持做到“一岗双责”,守好责任田,全力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实行“签字背书制”,年初局党组书记与各股室、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洁建设就抓到哪里,形成了全局上下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机制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教育责任。该局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与党的理论学习相结合,通过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纪检组长上廉洁警示教育课、组织干部职工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事前警示提醒、利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qq群、微信平台等发布廉政信息,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和守纪意识,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三是落实监督责任。该局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通过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梳理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强化民生资金、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的监管,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从源头上构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机制体制,筑牢源头治理的坚实防线。同时,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坚持从严要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使党内生活和党内监督正常化;强化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对于苗头倾向性的问题,纪检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将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真正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四是落实考核责任。年初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将党风廉洁建设纳入考核范围,层层分解立项,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每个干部职工头上,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落实责任考核,紧扣责任追究环节,纪检组不断强化日常纪律和廉洁考核,通过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监督执纪手段,对工作落实不力、违规违纪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责任追究与评优评先、干部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切实让党风廉洁责任考核变成干部职工履职落实的“鞭策棒、紧箍咒、助推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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