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镇运用“两条规定”,大力整治村级财务公开乱象,及时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有利于实现村级财务公开化、透明化,加快推进村级财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
规定一:实行半年公开制,接受群众日常监督
该镇规定各村(社区)必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公开一次村级财务,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本村(社区)财务的收支、管理使用、结余等详细情况逐一列出清单,并在村(居)委的固定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及时监督村(居)“两委”干部是否存在收入入账不齐、支出不合规、管理混乱等工作作风问题,并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及时精准查处,对不按时按质进行公开的个别村(社区),镇纪委将结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规定二:实行公开报备制,接受纪委常态核查
该镇规定各村(社区)在公开村级财务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报镇纪委备案,由镇纪委组织镇财政所、司法所等相关职能站(所)对各村(社区)公开的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村集体收入是否入账齐全、重大开支程序是否合法、支出范围是否合规、资金资产管理是否存在私分或挪用、人员变动后是否及时移交等易发高发腐败的问题。通过常态化核查,该镇纪委对发现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督促其整改,达到“抓早、抓小”和“治病救人”的警示教育目的;对存在违法的问题,将坚决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彰显反腐威慑力,营造“不敢腐”、 “不能腐” 和 “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截止日前,该镇已对全镇15个村(社区)的财务公开乱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其中管理和公开比较混乱的4个村得到有效整改,涉及到群众反映村级财务不公开的4条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涉及村干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的3条问题线索正在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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