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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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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三措并举”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

来源:本网站作者:梁康宁发布时间:2016-10-31 08:40打印分享

扶绥县纪委认真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以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执纪审查实际成效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批评教育,扶正“歪树”。加大谈心提醒、诫勉约谈等工作力度,以防“小恙”变成“大患”。1—9月,县纪委开展集体约谈2次共200多人次,开展信访约谈180多人次,开展立案约谈130人次。围绕治理“为官不为”等6种情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二、组织处理,治疗“病树”。针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苗头、小瑕疵、小问题,县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纪律的“听诊器”,把脉问诊,开出问责“药方”,督促其及时整改。1—9月,全县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其中轻处分98人,占受处分人数的83.8%,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91人,占受处分人数的77.8%。

三、执纪审查,拔掉“烂树”。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问题,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决不姑息。1—9月,在全县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当中,重处分 19人,占受处分人数的16.2%,移交司法10人,占受处分人数的9.5%。重处分和移交司法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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