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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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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纪委通报两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6-14 08:21打印分享

 

近日,扶绥县纪委通报了两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1.扶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贻误全县扶贫工作、扶贫办主任周子民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被问责。近期,县纪委针对国家审计署审计广西时指出我县存在符合条件又未获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县扶贫办和11名帮扶人在贫困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的问题。县扶贫办作为“雨露计划”最终负责审核上报的主管部门,没有政治责任感,对上级部署要求传达贯彻不到位,贻误全县扶贫工作,导致85户贫困学生未能按期领取“雨露计划”补助等扶贫资金。周子民作为县扶贫办主任,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扶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支部被作出检查,全体领导班子受到谈话提醒处理,周子民被予以在全县通报批评。

2.扶绥县科技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钟文庆因责任范围内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被问责。2017年春节前,县科技局违规使用工会经费6000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本单位工会会员。在2017年扶绥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中,该局不按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不反思、不汇报。2018年4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钟文庆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扶绥县各级党委(党组)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纪守法,严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压实到基层,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纪律审查中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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